价格:
01.01 - 22.04 - 2507, 22.04 - 29.04 - 2749, 29.04 - 06.05 - 2749, 06.05 - 13.05 - 2749, 13.05 - 20.05 - 3324, 20.05 - 27.05 - 3588, 27.05 - 03.06 - 4175, 03.06 - 10.06 - 4416, 10.06 - 17.06 - 4738, 17.06 - 24.06 - 4738, 24.06 - 01.07 - 5267、01.07 - 08.07 - 5451、08.07 - 15.07 - 5451、15.07 - 22.07 - 5624、22.07 - 29.07 - 5624、29.07 - 05.08 - 5624、05.08 - 12.08 - 5624、12.08 - 19.08 - 5014、19.08 - 26.08 - 5014、26.08 - 02.09 - 4819、02.09 - 09.09 - 4819、09.09 - 16.09 - 4359、16.09 - 23.09 - 3439、 23.09 - 30.09 - 2772,30.09 - 31.12 - 2507
价格包含:
增值税、锚机、自动驾驶仪、GPS海图仪、小艇、设备齐全的厨房、12V转220V逆变器
必选附加项目:
包船套餐(包含最终清洁、每人一套床单、每人一套毛巾、烹饪燃气)、旅游税、居住税
可选附加项目:
船长、女服务员、舷外发动机、驾驶舱靠垫、日光浴垫、球帆/三角帆、带控制台和舷外机的RIB艇、皮划艇、立式桨板、提前入住、延迟退房、Wi-Fi、床单(额外一套)、毛巾(额外一套/2条)、沙滩巾、甜甜圈、潜水翼、滑水板、浮潜套装、拖曳圈、舒适包(包含2.5马力舷外机、Wi-Fi路由器、驾驶舱靠垫)、无忧包(包含押金保险费、2.5马力舷外机、Wi-Fi路由器)、无忧高级包(包含押金保险费、5马力舷外机、Wi-Fi路由器、8条沙滩巾)、单程包船(按需提供)、短期包船(按需提供)
包船费&付款方式:
租赁费用包含合同规定期间的游艇使用费。但不包含汽油费、旅游税和居住税以及在母港码头以外的泊位费。租赁的游艇配备齐全,只有在款项到账后方可使用:- 签订合同后5天内支付50%的租赁费用 - 租赁开始前4周内支付剩余50%的租赁费用。如果未在到期日支付款项,承租人有权取消合同/预订并将游艇转租给第三方。
押金:
承租人在接收船舶时,必须在出发码头以现金或信用卡支付押金。
如果游艇归还时未发现任何损坏或故障,则押金将全额退还。如果设备、特定游艇部件或游艇本身丢失或损坏,承租人有权保留相当于维修、购买和/或购置丢失或损坏的设备或特定游艇部件的费用。如果由此造成的损坏导致游艇无法继续出租,则承租人有权保留相当于利润损失的金额。
承租人义务:
承租人必须能够在约定的时间和地点向承租人提供一艘清洁干燥、适航且燃油箱和水箱加满的游艇。如果承租人未能履行这些条款,承租人可以要求退还未使用游艇期间的租金。
如果承租人无法在交接时间后 24 小时内将游艇送至约定地点,或者没有其他游艇可供使用,则承租人有权解除合同,并要求退还其未使用游艇天数的全部租金。
如果游艇或其设备因正常使用而损坏或出现缺陷,承租人应立即通知承租人,承租人应在收到通知后立即修复损坏。
如果承租人未在 24 小时内清除损坏,则承租人无权要求赔偿。
承租人的义务:
承租人负责支付在港口或码头的所有每日泊位费用、燃油费、机油、水、清洁费以及任何其他必需品,并负责维修或更换游艇在承租人保管期间发生的任何损坏或故障。
承租人还负责遵守当地习俗和其他法规及规范,妥善保养船舶及其设备,并谨慎航行,遵循优秀航海员的标准和惯例。
承租人还负责不得将游艇转租给第三方,不得参加帆船赛或游艇比赛,不得将游艇用于商业用途、专业或夜间捕鱼,也不得在恶劣天气下夜间航行。承租人还负责保存航海日志,每日检查发动机油位,并维护帆具。
保险:
游艇的保险受其投保保险公司规定的条款约束。游艇享有第三方损害赔偿。未及时向承租人或保险公司报告的保险范围内的损害,将不予赔偿。
在这种情况下,承租人须对因未通知损坏情况而造成的全部损失承担个人责任。保险涵盖因天气或其他自然灾害造成的特许经营权损失,但不包括故意损坏。故意损坏的费用不受押金限制。承租人有义务偿还因故意损坏而产生的所有费用。保险不涵盖因发动机油位过低造成的帆或发动机损坏。这些损坏的费用由承租人承担。
取消:
如果承租人因任何原因无法开始租赁,承租人可以寻找其他人代替其作为承租人(需事先获得承租人的同意)。
如果承租人无法找到替代承租人,承租方必须保留以下费用:
- 提前一个月以上取消租赁,需支付租赁费用的 50%。
- 提前不足一个月取消租赁,需支付租赁费用的 100%。
如果取消是由于客观情况(例如家庭成员去世、严重受伤、战争或其他)造成的,则约定的定金不予退还,但承租方应在同一航季内免费为承租人提供另一次租赁机会。
投诉:
投诉仅接受书面形式,且必须在船舶归还后由负责人签字。承租人。
仲裁:
如果因本合同产生任何争议且无法友好解决,双方同意接受承租人住所地法院的管辖。